山东养猪人环保上不了解这些可能会吃大亏!
当下,是中国养猪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养猪业从曾经的“小、散、乱”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环保问题的重重高压已经迫使一部分养猪人不得不彻底退出这个行业。而剩下的这部分养殖户们,就一定是“剩者之王”?那倒未必。就像业内某老师所言——以前养猪不用考虑猪屁股后面的事情,现在养猪不给猪“擦屁股”那就没法养了!足以见得,环保问题的解决在当下养猪生产中的重要意义。
山东省一直以来是我国农业、畜牧业大省,养殖数量、养殖技术水平也始终处于国内前列。据山东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生猪出栏4662.0万头,位居全国第四位!但即便是这样的养猪大省,养猪人在环保问题解决方也是困难重重——环保政策把控、认知不清晰或不明确、各地财经状况导致不同地区环保解决方案大不相同、“禁养区”、“限养区”划分不合理等等,这也是猪易传媒在“千家猪场大调研”活动时有所见闻的真实情况。
那么,在环保高压下,针对山东地区养猪业环保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山东地区养猪人又该精准把握、了解哪些重点,来帮助我们高效解决环保问题呢?或许今天,我们能给你比较满意的答案!
山东养猪业发展现状
2016年,山东省生猪出栏4662万头,位居全国第四位,占全国总出栏数量的7。在2500多亿元的畜牧业总产值中,生猪养殖所贡献的产值达到了接近40。境内共计养殖场(户)21400多个,拥有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8个,省级一级种猪场67个,二级种猪场312个,猪人工授精站131个。从规模占比来看,在这21400个养殖场(户)中,20-500头能繁母猪的养殖场占据80.11,是山东养猪业发展中的“主力军”!
山东猪业发展已形成“公司+家庭农场”、产供销全产业链、“专业团队+合作社”、专业育种、专业育肥、自繁自养等多种养殖模式共同发展的喜人态势。根据可靠数据统计,在2017年上半年,17家企业生猪出栏337万头,预计全年将出栏70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32万头。按照各个养殖巨头的战略规划估算,2020年前后,18家大型企业集团在山东的生猪年出栏量将占到山东省生猪年出栏总量的40-60!
强劲发展势头下,必须摸清环保大势
通过上面的诸多数据,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当下全国养猪业已然面临相当严峻的环保形势,但山东作为我国猪业重镇的地位却并未动摇,依然是各大养殖巨头全力争夺的一块地盘。那么,面对山东依旧强劲的养猪发展势头,猪业环保问题到底该何去何从呢?
首先,我们先来强调几个在环保问题处理上容易混淆的问题。
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指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以下简称养殖场)。对于山东省生猪规模养殖标准为年出栏500头及以上;
2、禁养区
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禁养区不等同于无畜禽区!
3、禁养区细分
饮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其他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想到了被业内诸多专家反复强调的一个观点——畜禽粪便不是污染物,只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综合利用起来,他们都是宝贝!
下面,我们来看除了大家耳熟能详的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条文等,山东猪业环保问题解决方面,当地政府部门给予我们了哪些政策依据——
山东省《水污染防止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在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由省环保厅、农牧厅牵头,加强规模化养殖场雨污分流、污水贮存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这也就不难理解,上半年山东省的猪场拆迁搞得“如火如荼”,《实施方案》的规划+环保督察组的影响,造就了2017年山东养猪业的“疯狂拆迁潮”!
而在推进环保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山东省相关部门也是积极采取了“过桥行动”。坚持堵疏结合、统筹兼顾,在做好关闭搬迁的同时,深化“过桥”行动,帮助养殖场户解决畜禽、设备处置和就业问题。
禁养区:关停搬迁养殖场户活畜禽出售转移、设施设备转卖处置、人员转产转业求职等相关信息;
非禁养区:养殖场户租售或临时应急租用信息,设施设备购买需求信息,企业人员招聘信息等;
其他:积极发布相关行业用工信息,人员技术培训信息等,解决就业问题。
而针对养殖场拆迁后的补偿政策,山东省也制定了详细的补偿标准,单就养猪而言——种公猪2400元/头,能繁母猪1400元/头,肉猪150元/头,仔猪(30日龄以内)70元/头。另外,在禁养区内积极配合执法,于2017年9月30日前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验收后按照补偿费用的15进行奖励;属于违法建设的,在拆除前自行搬迁的,予以奖励;截止日期前未能搬迁,不配合执法的不予奖励。补偿费用方面,区财政负责70,街道、镇财政负责30。
了解了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了养殖补偿标准,我们最后来看看山东省在环保问题方面有何接地气措施?
国家对于畜禽废弃物一直是提倡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大方针。针对华北平原地区的猪业环保解决方案,早在七月农业部主导制定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中已经给出了一些可以参考的落地方案。由于华北平原地区是粮食主产区和畜产品优势区,其养殖环保问题解决主推技术模式为——“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粪便垫料回用”模式、“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等。
未来,相信在国家政策不断积极的影响下,再加之温氏、牧原、新希望、正邦等一众养殖巨头在养猪业环保问题上给予养户的优惠政策以及帮扶措施,养猪人在环保问题解决方面定会迎来诸多利好条件,帮助山东畜牧业实现绿色生态、可循环的猪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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