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农业部关于粪污处理新通知 让农村畜牧业环保不再迷茫
要说2016年国家的环保还未触及到各位畜牧养殖户的知觉,那2017年的环保高压让多数畜牧业养殖户着实捏了一把汗。这刚进入2018年不到两个星期,农业部办公厅就印发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该通知对养猪场、养鸡场和养牛场的污水排放量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该通知的下发为农村的畜牧业环保治理提供了数据支持和法律支持,就我看来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解决了环保处理无数据参照的尴尬
虽说国家对畜牧业环保已经治理了两年,但一直未给予相应的数据要求,环保治理过程中到底什么样才是达标并无具体要求,有种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感觉。该通知中具体了不同畜牧业养殖场在不同季节的粪污排放量。具体数值见下表:
二、防止了一刀切处理模式的出现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提出了一刀切得环保治理模式,让前期已经进行了粪污处理投资的猪场苦不堪言。该通知下发后,无论是各级畜牧局还是基层畜牧养殖场都有个具体的数值标准,可以有效防止一刀切模式的再次出现。
三、为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有了具体的参考标准,各畜牧业养殖场可以根据自己场的情况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比如:
1、单位畜禽粪污日产生量推荐值为:生猪0.01m3,奶牛0.045m3,肉牛0.017m3,家禽0.0002m3。
2、猪场建设堆肥设施时,设施的容积不能小于0.002m3×发酵周期(天)×设计存栏量(头)。
3、猪场每头存栏生猪粪污暂存池容积不小于0.2m3,发酵床建设面积不小于0.2m3。
希望新的一年里,农业部下发的新通知,可以为2018年的畜牧业环保治理开个好头,不再出现2017年部分地区出现了环保治理乱象,让老百姓可以安安稳稳搞养殖,或者死心塌地得进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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